中国网财经12月17日讯 北京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暴风集团或公司”证券代码:300431)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暴风集团并表子公司暴风智能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且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不足,导致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暴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暴风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暴风集团重新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及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进行盈利预测,明确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此外,北京证监局指出,冯鑫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丽娜作为财务总监,对上述情况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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