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管控”促超低排放
钢铁业限产不搞“一刀切”
本报记者 周 雷
□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代表了当今全球钢铁业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排放指标和要求,需要行业内外共同协作、联合攻关。
□对钢铁行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根据工艺装备、治理措施、有组织排放限值等绩效将企业分为A、B、C级。将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A级企业少限或不限,C级企业则多限。
日前,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主办的“2019(第十届)中国钢铁节能减排论坛”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以“中国钢铁绿色发展新起点——超低排放 引领变革”为主题,探寻新形势下行业环保提升与低碳转型路径。
“超低排放是钢铁行业绿色发展的新起点。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将带来投资规模、研发创新、钢铁制造全系统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绿色发展革命。这必然要求和促进我们进一步创新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也必将引领钢铁制造业的革命性变革。”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何文波表示,社会激励机制一定要导向那些环保水平先进的企业。
钢铁业是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对末端治理后的超低排放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加强了全过程、全系统、全产业链的污染治理要求。
“《意见》中有关要求代表了当今全球钢铁业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排放指标和要求。”何文波同时也表示,目前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不少技术难题。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技术能否长期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尚需时间验证;高炉煤气精脱硫等技术仍需要创新突破,这些都需要行业内外共同协作、联合攻关。
据一些企业反映,治理新技术创新和应用颇具难度和风险,改造投资巨大,运行费用高昂。“从长远看,超低排放改造将对促进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有利,更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利。因此钢铁行业必须有责任、有担当。”何文波表示,钢铁协会将及时反映企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诉求,同时也呼吁各级政府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给予更多激励,并实施更加有效的“差别化管控”措施。
何文波认为,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和评价,要保证资金投入,严把工程质量;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计划,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5个月我国钢铁增产3744万吨。从结构看,前5个月钢铁生产增速为10.2%,占全国钢铁生产总量近80%的中钢协会员企业增幅为6.2%;非会员企业增幅为23%,其生产增量占总增量的54%。
何文波表示,在钢铁总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政策应向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倾斜,同时限制排放较高的产能,这才是降低环境影响的正确做法。
据一些环保投入较大的钢铁企业反映,为实现超低排放,其环保运行成本已达到每吨260元至270元的水平。“我们认为,那些为实现绿色生产、超低排放而持续投入,不断创造、积极开发和运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师、科学家和企业家应该得到社会广泛尊重,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何文波说。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回应说:“我们决不允许把环保水平低、投入少的企业与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放在同一个环境中竞争。”他指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潜力大,监管不能让环保绩效优的企业“忧虑”,而应使其更加优异,一定要树立环保标杆企业。
刘炳江表示,对钢铁行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理,根据工艺装备、治理措施、有组织排放限值等绩效将企业分为A、B、C级。将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A级企业少限或不限,C级企业则多限。要扶优汰劣、奖优惩劣,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要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层级、智能化环境保护,促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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