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3-09-09 13:53:39


(相关资料图)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致力于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实践,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设、监管执法、宣传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制度供给+规划引领”,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整体设计。浙江省强化制度供给,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省委、省政府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率先制定《关于全面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规划引领,将商业秘密保护写入《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一体部署、整体推进。  “示范创建+标准驱动”,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2016年以来,浙江省持续深入开展“十区百县千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程,配套出台《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指南》,建成商业秘密保护基地2430家。高标准统筹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宁波、温州、杭州余杭获批首批全国创新试点地区。与此同时加强标准驱动,2020年发布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全方位提升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能力。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省已有3100家企业实现贯标。  “协作联动+执法震慑”,加大商业秘密执法保护力度。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商业秘密查办案件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今年上半年有效立案量同比上升37.5%。加强协作联动,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六部门研究建立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  “宣传引导+服务保障”,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全社会护密保密意识。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台州等地分别以数字赋能商业秘密保护,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组建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和商业秘密保护人才专家库,强化服务保障。  浙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主要载体是实施“1+4+N”工程,即1个标准、4个平台、多方协作。“1”是指制定、发布《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4”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抓住园区、街道、行业、创新试点城市4个主要工作平台;“N”是指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专家、部门协作、专业机构等的作用,不断探索将商业秘密保护因素纳入政府质量奖、知识产权奖、平安建设、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比等活动中,鼓励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浙江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企业守密意识不断增强,每年自愿申报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企业数都有较大幅度上涨,今年前7个月同比增长近30%;示范作用不断显现,超过90%的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自觉将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纳入商务活动和上下游产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进企业活动,80%以上省级保护基地企业创新投入稳步上升。  浙江今年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统筹落实。宁波市以成立玩具行业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盟为契机,推进“服务月”活动深入开展。余杭区政府结合创新试点工作,召开创新试点周年总结大会,持续放大活动成效。温州市在启动“服务月”活动仪式上同步开展线上直播,市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发布《致全市企业倡议书》。二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或以政府名义,从更高层次、更大范围部署“服务月”活动。浙江嘉善与江苏吴江、上海青浦市场监管部门签订全国首个跨省市商业秘密保护协作备忘录。三是以专业力量提升活动效果。浙江各地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保护联盟等专业力量的作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公益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现实需求。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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