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6日讯(记者 郭帅)9月24日晚间,国内首家A+H股上市服装公司拉夏贝尔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审慎,且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主体及董事长兼总裁邢加兴等6名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将上述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拉夏贝尔及相关责任人此次受处分和公司2018年业绩以及与此相关的若干公告有关。今年1月31日,拉夏贝尔发布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全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2017年减少4.59亿元,同比下降约91.98%。公司2017年年报显示,拉夏贝尔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99亿元。若公司2018年年度实际业绩和预减公告预计一样的话,拉夏贝尔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将会是0.4亿元。
3月22日,拉夏贝尔发布业绩预减更正暨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18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6亿元,业绩预期由正转负、上下差距近2亿元,引起市场一片哗然。此后不到一周,拉夏贝尔即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实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亿元,比业绩预减更正暨业绩快报公告预计的还要略低一些。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拉夏贝尔的上述情况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邢加兴、时任董事兼联席总裁于强和胡利杰、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杰平、时任首席财务官沈佳茗、时任董事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丁莉莉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决定对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6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拉夏贝尔表示,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为公司于报告期后加速线下渠道的调整进程,相关费用加速摊销,对部分投资企业的投资损益预计出现偏差,以及根据报告期后商场回款及开票结算的实际情况对原暂估商场费用等进行了合理调整。
对于拉夏贝尔的解释,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驳称,公司2019年因经营模式调整对相应费用予以加速摊销并计入2018年度销售费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内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提前并持续充分关注,在进行业绩预告时审慎预计渠道调整、投资损益、商场费用等情况及对相关财务信息的影响。此外,即使扣除期后线下渠道调整事项对净利润的影响94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仍然由盈转亏,已然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除拉夏贝尔公司主体外,丁莉莉、陈杰平亦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均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纳。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