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18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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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介绍,本次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由民政部提出,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是在总结2013年版民政行业标准前期实践经验,广泛借鉴相关领域作法的基础上,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
标准主要内容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评估指标与评分”、“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以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3个规范性附录。标准中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4个方面;二级指标包括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26个方面。条目加和计分,得分越高,说明能力水平越好。
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提供基本依据。
国焕新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积极推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及相关行业管理的政府部门、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在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优质的养老服务以及从事养老服务相关研究中执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共同推动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指出,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通俗来说,老年人能力评估有点类似体检,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是人的健康或疾病状况,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主要内容是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状况,这些能力包括老年人穿衣吃饭洗澡等自理能力、行走上下楼等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能力等。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我们可以判断一个老年人生活能否自理、需不需要人照顾以及在哪些方面进行照顾等情况。
李邦华称,老年人能力评估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老年人和家庭来说,能力评估已经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老年人根据需要参与评估,有助于了解自身的能力状况,更加合理地安排晚年生活,更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人和家庭也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能力状况,及时采取一些预防衰老的措施,改善身体机能,给予老年人更有针对性的照顾。
对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可以根据评估结果更加准确了解每个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征得老年人同意的前提下,制定个性化的照护服务方案,提高养老服务的适配性和效率,也能有效防范服务风险。按照养老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首先就要进行能力评估。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通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能够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一是有助于科学规划、资源统筹。根据不同能力等级老年人的数量、比例、需求及趋势变化,可以提前做好养老服务发展的规划布局,将有限的社会资源作用发挥到最大效应。二是有助于政策找人、精准施策。“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年人照护是刚需,是养老服务的重点,许多政策都主要针对失能老年人,在这个时候,老年人能力评估就如同政策“守门人”,确保享受政策的都是符合失能条件的人。三是有助于强化监管、指导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能力部分或完全受损,有的甚至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就需要格外用心。民政及有关部门对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有特殊要求,通过能力评估,了解相关服务情况,可以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工作情况、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进行针对性监督指导。
总之,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养老服务中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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