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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剪不起头发了,春节期间会员价28元变58元,非会员40元变80元。”“平时常去的15元小区理发店,现在也要30元了,还得排队预约。”据1月16日《钱江晚报》报道,最近很多理过发、做过美甲的消费者都反映,春节假还没放,已经在常去的店里“享受”到了“春节价”。
临近春节,从美发、美甲、美睫等“爱美”行业,到洗车、家政、餐饮等刚需行业,相关服务的价格似乎都在水涨船高。有的商家甚至在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的时候,就抢先开出“春节价”,且越临近春节价格越贵,让不少消费者觉得“吃相有些难看”。
对于 “春节价”,不少人都持一种理解的态度,一来,假期公众的消费需求大大增加,而部分商家又停止了服务;二来,春节期间员工工资、运输费用等成本都在增加,适当提价没啥不妥;第三,相关从业者牺牲了节日里与家人的团圆与美好,增加些收入可以视为对他们的安慰和补偿。
不过,从法律角度说,即便是“春节价”也须明码标价,向消费者事先告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商家的义务。同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涨价要适度,要杜绝乱收费、乱涨价。
春节是中国人最看重的传统节日,是欢乐祥和的日子,如果消费者在节日里挨了宰,被商家“狮子大开口”,显然会影响心情和消费热情。而且商家实行“春节价”本是为了增加一些收入,如果漫天要价,甚至提前很多天便开始收“春节价”,很有可能会吓退消费者,如此便可能得不偿失。
对商家来说,“春节价”可以有,但别搞成过度涨价甚至是价格欺诈。春节同样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契机,在这个时候,商家的言行更应该体现文明经商、仁义经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等传统。
对“春节价”越来越提前以及串通涨价、模糊标价等情况,有关部门是否能够予以重视和规范?比如,对春节期间涨价的时间、幅度进一步予以明确;加强春节前夕及期间的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等。总之,不能让“春节价”成为春节假的堵心事。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