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上述要求。
黄艳表示,这是中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
截至目前,中国有13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历史文化名镇,487个历史文化名村,6819个传统村落,划定历史文化街区970片,确定了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跟2015年比,历史街区的数量翻了一倍,历史建筑的数量增加了4倍。
不过,黄艳坦言,还有不少的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到保护名录里,还没有做到要素全囊括、空间全覆盖,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现象仍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黄艳指出,《意见》主要从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考核问责方面作出规定。
比如:《意见》提出,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表示,在城乡建设当中,不仅要对纳入保护清单的保护对象实施严格管理,不能拆除破坏,同时对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古民居,也不能随意拆除。此外,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老树、老地名,这些也都承载着深厚的城市文化的记忆,也不能随意破坏、更改。
在城市更新行动中,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表示,要转变方式方法。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