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品云集、美食荟萃、扶贫专场、科创联动……今天,筹备许久的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如期而至,并将从9月9日一直持续到10月8日,跨越中秋、国庆“黄金周”假期。作为传统消费旺季的“金九银十”,被寄予了“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厚望。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意义重大,将有利于发挥消费的基础和引领作用,释放内需潜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下一步,要以此活动为契机,完善消费促进工作机制,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消费促进月”被寄予厚望
步行街出口产品转内销、“老字号”嘉年华、“千品万店美食荟”、农产品扶贫、“宅经济”、“夜经济”……在今年的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中,各类重点和热门消费领域均被囊括,凡消费者所需,应有尽有。从中不难发现,这一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的“消费月”正在被寄予厚望。
“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意义重大、非比寻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促进月”是2012年以来持续开展的一项活动,是在全国范围利用集中的时间段所开展的主题促销活动。而今年的“消费促进月”与以往相比,有着特殊的意义。
“一方面,它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进行的,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培育壮大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为消费持续回补以及‘六稳’‘六保’注入新动能;另一方面,它是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发挥消费的基础和引领作用,释放内需潜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刘涛说。
据悉,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强化央地、城乡、政企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各个地方、各类企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统一开展“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引领市场人气持续恢复,掀起消费加速回补释放新高潮。
同时,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还倡导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各地积极引入新平台、新媒体、新场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活动内涵和外延;利用重点商业街区、文体场馆等平台,结合传统节庆、周末大集、赛事展会等活动,打通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各环节,引导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企业和协会广泛参与、合力促销。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王斌在4日召开的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组织好本次“消费促进月”活动将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人气,促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为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提供新机遇;为加速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注入新动力;为保障基本民生,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创造新供给。
以“消费促进月”为契机,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潮品云集、美食荟萃……虽然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内容丰富、种类繁多,但其促消费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仍然要看活动中推出的优惠政策实不实,能否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切实享受到实惠。
事实上,今年以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已在就业、社保、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推出了一批援企纾困、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各地也积极抓落实,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和举措。如今,随着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展开,如何借此契机进一步落实相关惠民政策、释放政策红利,至关重要。
刘涛认为,要借此契机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部门协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同向发力的消费促进工作机制。二是要支持各地结合消费市场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地方间加强交流互鉴,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化的政策措施。
整体来看,在此次“消费促进月”活动中,为真正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实惠,各地强化了公共财政和服务供给力度。例如,在财政资金支持上,山西、黑龙江省级财政分别投入专项资金,各地市积极配套,用于发放消费券和刷卡满减等活动;深圳举办家电数码消费节,对购买智能数码和节能家电产品的居民给予补贴。在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上,吉林为地方产品参展企业提供免费展位;上海开展消费扶贫专柜建设,组织新疆、西藏、青海等地优质农产品入沪专项营销;天津、深圳、哈尔滨等地将在本地知名商业步行街上,为外贸出口转内销产品提供展销平台。
同时,在金融方面,金融机构也提升了消费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面向小微企业推出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直接发放惠民消费红包,多方金融机构还联合品牌商户开展优惠活动,力保消费者消费得舒心、爽心。
不过还须注意的是,此次“消费促进月”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因此,在活动过程中,消费的供给质量和服务质量更要被重视。
对此,刘涛表示,要强化消费的供给质量和服务质量,一是要注重线上活动与线下活动的紧密结合。引导线下企业抓住用好消费旺季,加快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相互引流和融合互动。
二是要注重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的相互带动。发挥汽车家电、电子信息、文体健康等重点消费品类的作用,促进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实现两者间的相互带动和转化。
另外,还要着力打通制约商品和服务消费质量提升的瓶颈。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和流程再造,弥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质量短板;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新兴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结合“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国家质量信息公共平台,完善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